最高階警涉貪案 許瑞山遭重求15年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板檢偵辦刑事警察局三線二星高階警官、前刑事局主任秘書許瑞山貪瀆案,今(12)天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將許等11人起訴,許瑞山被具體求處15年重刑。這起貪瀆案也是有史以來員警遭起訴層級最高的案件。
起訴書痛批,「這起警界涉貪層級最高的弊案,嚴重傷害國家查緝犯罪單位的形象;許瑞山等人投資賭場,震嚇基層員警,以致員警不敢取締。」檢方也怒斥,「許瑞山遭搜索時,第一時間就勾串證人,要求配合謊稱查扣款項為合法。」
起訴的11人中,除了許瑞山,包括刑事局偵4隊2組組長鄭富禎、偵9隊2組組長黃文圳、三重派出所警員陳弘哲、三重分局偵查佐胡憲安、檢肅科科長蔡東成等6人原本都在警界服務;起訴層級歷年來最高。
全案因檢方調查職業麻將賭場包庇案,查出警界許瑞山、鄭富禎等人透過前壹週刊主筆王保憲牽線,包庇新北市三重區賭場,許、鄭兩人再定期收取分紅。檢8月間發動搜索,最後將許、鄭、王3人收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