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期患拔管門檻 放寬為1家屬同意

立院三讀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部分條文,末期患者拔管門檻大幅降低,改為只需1名病患家屬即可施行,患者可有尊嚴的善終。

末期患者拔管門檻大幅降低!立法院今21日三讀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部分條文,末期病患撤除心肺復甦術或維生醫療,從現行需直系血親以及配偶一致同意,改為只需1名病患家屬即可施行,讓這類患者不會因家屬意見分歧,而沒有尊嚴的被儀器延緩壽命。

▲ 立院三讀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部分條文,末期患者拔管門檻大幅降低,改為只需1名病患家屬即可施行,患者可有尊嚴的善終。


根據統計,每年約有3萬人臨終前,身體插著各式各樣的維生醫療器材,即使有家屬願意讓這些末期患者拔管,但是因為法律要件嚴苛,必須經醫療委任代理人或病人的配偶、子女、孫子女、父母一致共同簽署終止同意書,並經醫學倫理委員會審查,才能撤除,因此只要1人不同意,就導致患者難以順遂善終的心願。
修正通過部分條文,則大幅放寬這個門檻,未來僅須經2名專科醫師認定,患者的配偶、成年子女、孫子女、父母有1人同意,不需再經醫院醫學倫理委員會審議,就可以撤除維生醫療。
條文也規定,醫師應將病情、安寧緩和醫療的治療方式及維生醫療抉擇,告知這些末期病患或家屬,讓他們有充分資訊做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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