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方儒:《好聲音》評審共享經紀約
中國時報【張佩玲、游鎮槐╱台北報導】 轟動華人區的浙江衛視選秀節目《中國好聲音》,前天爆出張玉霞、卓義峰因沒簽約而慘遭淘汰,未來可能製作台灣版《好聲音》的製作人李方儒2日說簽約是常態,「節目能邀到那英、哈林當評審,因為他們希望有接班人,而且能拿到參賽者的經紀約。」 哈林嘆消息被放大 對此,哈林說從來沒聽過參賽者被強迫簽約,也沒聽過評審導師共享經紀約的事,「我不清楚,但節目投入很大成本,有提議要簽約也很正常。」 李方儒舉例,「上次中國《超級女聲》第3名的張靚穎因沒簽約,從第1名變成第3名。」哈林感慨說,節目走紅,消息都被無限放大;對自己選定的歌手吳莫愁獲第2名,他得意的說:「我覺得自己真的很有眼光。」他和吳莫愁合唱〈讓我一次愛個夠〉表演精采,王菲在微博說:「兩隻貓咪高叫愛個狗愛個狗愛個狗,哈哈。」他說:「那還滿好笑的。」又問:「你聽我的聲音像貓嗎」?至於《好聲音》將巡迴演唱,他說正趕製專輯,「頂多只能參加一、兩場吧。」 台灣版《好聲音》因荷蘭商將版權分二,一是播出權,目前衛視中文台正在洽談。二是製作權,傳由「香港商雪石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拿下,但發言人唐可芸昨說,目前還未正式確定,股東之一的李方儒說,之前接觸過張惠妹、陶喆、周杰倫、王力宏,他們都有興趣合作,因為他們都希望有接班人,如果比照大陸方式,他們也可有參賽者的一半經紀約。 賽前已內定前3名 對不簽約就淘汰的傳言,李方儒說:「大陸幾乎百分之百的選秀節目都要簽約或繳錢!現在大陸很多『人口販子』,先跟一堆人簽約,然後再跟選秀節目兜售,轉約就要電視台付50到100萬人民幣(約232萬到464萬台幣)不等,電視台不埋單,就淘汰這些人。通常在選秀前就已內定前3名了!入選者跟電視台的經紀公司簽約,要不然就是已付錢要名次!」十分黑暗,參賽者將來靠商演、活動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