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港肇逃車禍 拘提林豐德到案

(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25日電)屏東縣東港鎮3死3重傷、駕駛肇事逃逸案,涉嫌駕駛肇事車輛的林豐德今天下午被拘提到案。

警方下午3時15分持檢察官簽發的拘票,在東港鎮拘提到林豐德,當時林豐德正跟朋友聚會。

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榮龍表示,檢察官從蒐集的證據、參考證人的證詞,顯示林豐德就是當天涉嫌肇事逃逸的嫌疑人。

到下午6時,林豐德仍由檢方偵訊中。

林豐德是15年前被警方逮捕的十大槍擊要犯,曾涉擄人勒索、殺人未遂等10多起重大刑案,當時在屏東潮州、竹田一帶是大哥級人物,最近才剛假釋出獄。

20日發生在東港鎮187縣道上的車禍,車號4579-WZ的BMW自小客車撞上2輛機車後,曾有人下車,用言語恐嚇搭救傷者的目擊者,而後有人開車將車上的人載走,肇事車輛留在當場。

警方查出車主是林姓女子所有,而林姓女子則表示車子是哥哥在開;當晚50歲男子陳文昌由律師陪同投案,指自己就是駕駛,並表示,車上有吳姓和林姓男子。

陳文昌以新台幣100萬元交保,檢警並已查出林姓男子就是林豐德,同時,認為陳文昌頂罪的嫌疑重大。

檢方在21日傳喚林豐德的兒子,22日發出傳票傳喚吳姓男子和林豐德,吳姓男子昨天出面,但林豐德一直未出面說明,檢察官今天發出拘票拘提,並在東港鎮拘提到案。101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