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港車禍害3命 肇逃者疑似前槍擊要犯林豐德

社會中心/屏東報導

屏東縣東港3死車禍案,雖陳文昌投案,坦承開車,不過屏東地院認為冒名頂替的可能性不小,現在更傳出當天開車的可能是前槍擊要犯林豐德,為了不影響正在假釋的他,才由同車的陳出面頂替;對於這樣的說法,警方不願證實,僅說全案持續調查當中。

由於陳文昌經過24小時才投案,肇事者的特徵與目擊者所描述的樣貌又有出入,因此檢警、家屬都懷疑陳冒名頂替;據了解,當時車上還有林豐德,以及林的小弟,因此一般猜測,為了不影響林豐德的假釋情況,才由陳出面頂替,且在車禍發生當下,林豐德的小弟阻止目擊者報警,也是為了掩護林快速離開。

前槍擊要犯林豐德,85年起陸續犯下超過10起重大刑案,86年4月10日因拒捕與警方對開70多槍,當時還出動霹靂小組才順利逮人,隔日林豐德馬上被送往綠島監獄服刑,直到不久前才假釋出獄,卻在這時候扯上這起3死車禍。

屏東地院發言人潘正屏表示,承審法官看過卷證後,認為冒名頂替的可能性不小,且被聲押的肇事者投案的時間,是在車禍發生後的24小時,若有串證早已完成,因此全案疑點重重,持續追查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