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克穎案判決 助引渡其他罪犯

(中央社記者黃貞貞倫敦11日專電)英國資深律師伊凡斯今天說,愛丁堡地院法官判決林克穎得回台服刑,足證台灣司法體制的穩定與廉正,已被國際承認與認可,有助未來台灣與非邦交國及國際機構協商引渡罪犯。

有32年執業經驗的伊凡斯(Franklin Evans),是中華民國政府就林克穎引渡案聘雇的法律顧問,他從今年1月8日起地院開庭審林案至今幾乎都親自到庭,同時,每次開庭前與庭訊後,就林克穎提出的新論點,提供因應對策。

伊凡斯告訴中央社記者,他對今天的判決並不感到意外,林克穎酒駕撞死送報生黃俊德後潛逃英國,逍遙法外多時,今天的判決證明,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對黃俊德的家屬是正義獲得伸張的重要決定。

台灣與英國於2013年10月16日簽署「關於林克穎引渡備忘錄」。

伊凡斯說,今天判決的另一個重要意義是,英國承認台灣的司法管轄權,「清楚的證明台灣存在的事實,以及台灣司法體制的穩定與廉正,已被國際承認與認可」,這對長期在國際間被打壓的台灣,是重大的勝利。

這位前法官指出,愛丁堡地院的判決,未來不僅適用英國及其他歐洲國家,也有助於台灣和跨國際部門與機構的合作,更可適用於和台灣沒邦交的國家,凸顯法官馬凱弗(Kenneth Maciver)判決的重要性,具指標意義。

伊凡斯說,總統馬英九正努力與美國等各國政府部門及機構,爭取簽署備忘錄,很明顯的,這將是未來發展的方向,相信台灣人民對於今天的判決都感到欣慰與滿意。103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