槓上考試院 月退公僕領年終 人事總處:慣例合法

中國時報【李明賢、徐子晴╱台北報導】 領月退俸的軍公教是否發給年終慰問金,考試院祕書長黃雅榜昨天宣稱會從「各層面檢討」。行政院人事總處隨即發出新聞稿,強調核發年終慰問金「與法定程序相符,且合於法制」,同時也是軍公教支領月退的主要考量,建議應予以維持。形同考試院與人事總處隔空互槓的尷尬局面。 民進黨立委管碧玲日前在立法院質詢時表示,行政院僅依行政命令,以「年終慰問金」名目,發給四十四萬多名領月退俸退休軍公教人員年終獎金,一年高達新台幣兩百零二億元。行政院長陳冲對此表示,會請考試院謹慎處理。 不過,人事行政總處昨天發出新聞稿解釋,軍公教退休擇領月退休金人員發給之年終慰問金,是由行政院依「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九條規定函頒的行政規則辦理,與法定程序相符,且合於法制。 人事長黃富源認為,年終慰問金是為了安定退休軍公教人員生活,並因應農曆春節需要的慰勉性措施。從六十一年起由行政院逐年訂頒注意事項,本質上係屬給付行政,並比照現職軍公教人員於年終發給慰問金,均列入各機關年度預算案中。 黃富源強調,考量軍公教支領月退休金人員得請領年終慰問金制度實施已久,已成行政慣例,加上此一措施也是軍公教人員選擇支領月退休金的主要考量因素之一,應予維持。 不過,當初踢爆此議題的民進黨立委管碧玲表示,在財政困窘之際,政府還表明持續發放年終慰問金,令人驚訝。她批評,行政院雖列舉大法官解釋,稱此是「行政慣例」,卻完全迴避釋文中「公共利益重大事項仍應法律規定」與「行政措施是衡酌政府財政負擔」,根本是規避法律、魚目混珠。 管碧玲指出,行政院竟還稱因立院已編列預算,所以不需援引法條做依據,簡直是將責任推拖給有審查責任的立法院,也就是將責任丟還給在國會多數的國民黨團。她表示,為落實照護因公傷殘的退休公務員,她會提案修法讓慰問金「名副其實」,否則明年將刪除此一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