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柴入灶 藍自失立場

中國時報【楊毅、林思慧╱特稿】 服貿強渡關山,國民黨身為執政黨、國會最大黨,卻漠視朝野協商結論,自我閹割審查權,甘於淪為行政部門「橡皮圖章」;將兩岸協議如此重大事項,比照一般行政命令處理,不僅有失泱泱大黨的氣度與格局,更只會增添外界質疑及在野黨杯葛柴火。 根據朝野協商結論,白紙黑字載明,服貿本文應經立院「逐條審查、表決」,協議特定承諾表應逐項審查、表決,「不得全案包裹表決」,非經立院實質審查通過,不得啟動生效條款。 換言之,所謂《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規定的「生效條款」,已無法適用於服貿審查。否則,國民黨團為何要簽署協商結論?為何要同意國、民兩黨共排16場公聽會,再進行實質審查,照此程序,服貿早已逾3個月的審查期限,為何先前不主張自動生效,現在才要撕毀朝野承諾,豈非自打嘴巴? 更何況,依大法官第329號解釋文,凡條約或公約或用協定等名稱,而附有批准條款者,應送立法院審議,其餘國際書面協定,除經法律授權或事先經立院同意簽訂,或其內容與國內法律相同者外,亦應送立法院審議。 兩岸協議到底是不是條約、如何處理本有爭議,背後更隱含「國家認同」的意識形態。但別忘了,過去立院處理ECFA時,馬英九和國民黨曾說過,ECFA應比照條約、準條約處理;既然如此,何以同為兩岸協議的服貿協議不須比照ECFA?此次服貿爭議並不亞於ECFA,豈能偷偷摸摸、橫柴入灶? 若照國民黨說法,將服貿協議比照行政命令處理,等於是認定兩岸協議屬「行政權」,完全不需經國會通過便能自動生效,自甘墮落放棄國會監督職權。 國民黨上周才高分貝痛批綠營搶排案是「假審查、真杯葛」,洋洋灑灑搬出議事規則、慣例,一副振振有詞、義正詞嚴模樣。 言猶在耳,這周輪到自己排案,卻馬上露出馬腳,也是「假審查、真護航」。藍委在委員會跑來跑去,和民進黨玩「躲貓貓」,以無線麥克風逕自宣布開會,更是成何體統?將神聖的國會殿堂當作「扮家家酒」? 說穿了,國民黨此舉顯露出對服貿過關的自信心不足,才會不惜一切,以最極端手法闖關,逼迫王金平「表態」,趕在馬王官司判決出爐前,及早利空出盡。 接下來,無論民進黨如何杯葛、阻撓議事,國民黨荒腔走板、離譜至極的作為,已經搶戲搶過頭了,不但自失立場,破壞朝野互信基礎,更將難以說服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