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同志婚 將成憲法法庭焦點

▲同志伴侶陳敬學(右)、高治瑋(左)為爭取結婚登記權,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法院去年12月20日決定聲請釋憲。(本報資料照片/王英豪攝)

中國時報【林偉信╱台北報導】 司法院修法後成立的憲法法庭,將成為最高的審判機構,民眾將來不用等到案件判決確定,即使案件審理中,就可以聲請釋憲,經受理後,原審訴訟立即停止,避免民眾因違憲的法令,受到法院不利益判決。 法界實務人士指出,新制實施後,最受爭議的「死刑」、「同志禁婚」相關法令,都將成為憲法法庭審查、辯論的焦點。 日前男同志因申請結婚登記被內政部駁回的案件,當事人就可以在行政訴訟進行中,聲請釋憲,直接「飛躍訴訟」,在憲法法庭中,挑戰《民法》一夫一妻制的規定。 另被檢方求處死刑的案件,同樣不需經三審定讞,當事人可以直接聲請,要求憲法法庭對《死刑》存廢進行違憲辯論。法界人士表示,這種憲法法庭的新制,可以有效解決縮短訴訟時間,確保人民的權益,讓民眾與釋憲「零距離」。 依目前大法官釋憲制度,民眾對行政機關的處分如有不服,必須先透過訴願,經主管單位駁回後,再打行政訴訟,由三級三審判決確定後,才能聲請釋憲。問題是,這種程序通常需經三年到五年,當事人才能取得釋憲資格,但該補繳的稅早就繳清,被查扣財產,早就被執行拍賣,對民眾而言,釋憲最終的結果,就算認定適用的法令違憲,得到的只是遲來的正義,於事無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