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衣精標示霧煞煞 藍委擬修法

(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13日電)國民黨籍立委王育敏今天說,市售洗衣精容量、重量標示混用,易誤導消費者,將提修法統一;經濟部官員表示,會配合辦理。

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王育敏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市售洗衣精、沐浴乳、洗髮精等液體商品,標示單位不盡相同,有的標示重量(g或kg),有的標示容量(ml或l),且因不同比重,1公克(g)不等於1毫升(ml),容易誤導消費者以錯誤計算基準比價。

她說,經濟部為避免廠商偷工減料,民國100年公布「定量包裝商品管理辦法」,並陸續指定受測商品。洗衣用清潔劑雖然在101年納入檢測,但只測固狀和粉狀,屬消費主流的液狀洗衣精卻被排除,無法真正保障消費者權益。

王育敏要求,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儘速將液體洗衣精納入定量包裝商品管理辦法檢測項目,並要求生產及進口業者,統一以容量(ml或l)標示內容物含量。

她也將提商品標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比照美國、德國、澳洲經驗,全面推行單位定價機制,要求販售業者標價時,應同時記載總價及單位價格,且同種類商品應以同樣單位標示,避免業者魚目混珠。

與會的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簡任消保官王德明表示,過去查價也發現洗衣精單位混亂,有的使用容量,有的使用重量,甚至有使用瓶蓋計算,導致查價困難,已研議如何改善這類問題,對修法樂見其成。

經濟部商業司專門委員廖汝洲在會中說,尊重修法意見,將邀產、官、學座談,研議修法。

與會的標檢局第四組組長周俊榮表示,目前沒列入液狀洗衣精是考量檢測能量,未來若要納入,將配合強化檢測設備。102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