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案三被告全押 詳列六大羈押理由

洪案三被告全押 詳列六大羈押理由

洪中丘案從軍事法院移審桃園地院,重開羈押庭,經過8小時審理大逆轉,兩度遭軍院交保的被告何江忠、徐信正與范佐憲3人,合議庭裁定收押,法官詳列6大羈押理由,認為3人犯嫌重大,湮滅、偽造證據或勾串共犯之虞,當庭上拷羈押。

再度遭到收押,長廊底,首先步出法庭的是前副旅長何江忠,雙手上銬,無奈轉頭望向遠方,上士范佐憲刻意轉身撇頭,前連長徐信正,腳步沉重低著頭,前往看守所。

桃園地院逆轉軍院兩度交保,變成羈押,審理之所以大逆轉,合議庭光裁定文就宣讀1小時,洋洋灑灑列出6大羈押理由,洪仲丘送禁閉,卻只有連士評會紀錄,而且會議簽到簿、投票單筆跡不符,投票單也只有影本沒有正本,該有10張卻缺一張,疑似遭到滅證。

洪仲丘死亡後,沈威志、何江忠、徐信正等人有40、50通密集通聯,有串證之嫌,洪仲丘頭七時,沈威志何江忠召集徐信正、陳以人、范佐憲等人多次開會討論洪案,有串證事實。

范佐憲更在案發後,要求參與士評會的士官不要講會議內容,表示會害到很多人,影響證人,疑似串證,范佐憲交保後,8月3日趁深夜私自回542旅拿東西,有滅證之嫌。

何江忠交保後,不用原手機號碼,以妻子名義辦手機易付卡,規避監聽、力拼交保,原本信心滿滿地著走進法院的何江忠與昔日部屬范佐憲、徐信正3人,雖然否認所有指控,卻仍遭法官裁定收押,桃園地院的審理結果,無疑重重打了軍院一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