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下藥性侵前女友 男判7年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新北市11日電)洪男向前女友聲稱罹腦瘤,邀未成年的前女友到家中見面,趁機在她的咖啡裡摻入FM2並性侵得逞。板院審理後,判決7年5月。

板橋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洪男於去年12月間,向前女友聲稱罹患腦瘤,只剩黃金48小時存活時間,邀被害人下課後見面。

板院指出,少女在當天晚間6時30分左右到洪男家中,兩人在洪男的房間聊天後,洪男詢問少女要不要喝咖啡,少女不疑有他便答應,洪男趁機在飲品內摻入俗稱「約會強暴丸」的氟硝西泮(FM2)。

被害少女指稱,她喝下咖啡後「覺得很輕鬆」,但不久就失去意識,約在隔天凌晨0時左右醒來,發現下半身運動褲遭人脫去。

洪男在板院審理時聲稱,少女告訴他想服用「搖頭丸」,洪男便向高中同學購買搖頭丸後,摻入咖啡內讓被害人喝下,且發生性行為時少女意識清楚。

經採集少女尿液和血液檢驗,發現她體內存有第3級毒品FM2成分,並非被告所說的搖頭丸;且查無洪男指稱的「高中同學」;另外,被告犯後態度不佳且否認犯行。板院審理後,依以藥劑強制性交罪,判決洪男有期徒刑7年5月,全案可上訴。101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