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A鑽石葉兩傳交保 檢提抗告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6日電)廣告人葉兩傳、賴郁芬被控向外商公司借市價上億鑽石後,侵占不還。北院昨天裁定各20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今天提起抗告。

全案起因比利時外商公司指控,去年7月到12月出借鑽石給葉兩傳與同居女友賴郁芬辦展覽,但事後卻有市價上億元的20多顆鑽石未歸還,外商公司認為葉及賴涉嫌侵占而提告。

台北地檢署14日指揮刑事警察局國際科,搜索葉兩傳辦公室、住處等5處,傳喚葉兩傳、賴郁芬等6人到案。承辦檢察官訊問後,認為葉、賴有滅證、串供、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但台北地院認為相關證人已具結,限制出境等強制措施可保全程序進行,沒有羈押必要,裁定兩人各以新台幣2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檢方指出,葉兩傳已買機票,有出境計畫,賴女也積極聯繫洽詢買家出售鑽石,證據顯示已有部分鑽石出售,且兩人對於鑽石下落至今仍不願說明,仍有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

檢方認定,兩人仍有羈押必要,理由還包括兩人社會地位及財務狀況,潛逃出境的機會高,也有逃亡之虞,而且鑽石價值太高,為確保追回鑽石,因此,決定提起抗告,建請高院撤銷北院的交保裁定。102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