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抗告遭駁回 林益世續交保

中國時報【蕭博文、蕭承訓╱台北報導】 前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涉貪遭特偵組起訴,獲台北地院諭知五千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定時向派出所報到等。特偵組援引前立法院長劉松藩等逃犯為例,力陳林益世仍有串證、逃亡可能性提出「準抗告」。北院另組合議庭審理後認為原處分並無不當,昨裁定駁回聲請,依法不得再提抗告。 特偵組主任陳宏達表示,特偵組在程序上、偵查上已盡了最大努力,對制度造成準抗告遭駁回,檢方予以尊重。 林益世、彭愛佳夫婦昨晚七點廿二分到松山警分局中崙派出所簽到,林益世神情看起來較前日輕鬆,並向員警雙手合十,說了聲「謝謝」,但對於媒體詢問特偵組抗告遭駁回,林益世均未回應,便迅速牽著彭愛佳上車,上車前還體貼地以手擋在車頂,避免彭撞到,現場仍有民眾嗆聲抗議。 特偵組的「準抗告」,北院分案由法官葉力旗組成合議庭,合議庭認為原法官命以交保理由並無違法不當,其中特偵組認為林益世與沈若蘭等人仍有串證、湮滅證據之虞,但合議庭以相關事證已經檢察官調查明確、相關證據已獲保全,特偵組並未具體說明林益世有勾串之虞之處,原處分並無違誤。 另方面,特偵組雖舉前立法院長劉松藩、伍澤元等人於審理中棄保潛逃為例,但合議庭認為實務上仍有如王令麟等反例,特偵組也沒有提出新事證,因此駁回聲請,且依刑事訴訟法針對不服羈押處分提出的準抗告遭裁定駁回不得再抗告規定,特偵組不得再提抗告。 此外,特偵組前晚公布一百七十七頁的林益世案起訴書全文,以昭公信,其中彭愛佳在林益世擔任祕書長前曾與陳啟祥有八通通聯紀錄,但其中七通通話時間為○秒,另一通僅通話一秒,通話目的啟人疑竇。 而彭愛佳辯稱保管箱內一千兩百萬元是父親在大陸經商分紅給的私房錢,但特偵組調查彭父無此財力,也不願提供合夥對象供查證,紙鈔上也查無指紋,因此認定為來源不明的財產。 起訴書指出,林益世舅舅在醜聞曝光後接獲沈若蘭通知領贓款到鳳山林家,發現林家遭媒體包圍,乾脆扮成裝潢工混入林家,還對沈若蘭說「這樣真的會害死我、妳不要害我。」隨後沈若蘭將鈔票裝入塑膠袋並綁上磚塊,沉入自家魚池藏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