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訓越界懲處案遭退回 將依比例原則檢討

前海軍168艦隊長張鳳強因演訓越界案遭到懲處,引發各界關注。國防部今天(9日)指出,退回全部懲處案,海軍並應重新召開懲處評議會,依比例原則檢討相關人員違失責任。此外,海軍司令董翔龍上將也已呈請自我處分,國防部將簽呈總統核定。 國防部9日公布調查報告指出,海軍司令部、教準部、艦指部,以及這次操演的統裁部、裁判組都有督導疏失,海軍司令董翔龍上將已自請處分,國防部將簽呈總統核定。 此外,針對總裁判長與操演支隊長等懲處案,海軍司令部應重新依「比例原則」檢討相關人員的違失責任。國防部聯準室主任夏復華中將說:『(原音)海軍司令董翔龍上將已呈請自我處分,本部將簽呈總統核定;另針對海軍司令部建議的總裁判長,裁判組長,操演支隊長等懲處案,全部退回,要求海軍司令部重新召開懲處評議會,依照比例原則逐級檢討相關人員違失責任。』 另外,國防部針對這起案件將於10日召開「國軍演習紀律檢討會」徹底檢討,強化督考,以匡正演習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