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車性趴後 再辦遊艇趴
中國時報【葉德正╱新北市報導】 台鐵火車性愛派對案昨辯論終結,檢方認為主嫌蔡育林獲利不僅是慶功會後的餘款,而是背後隱藏如出書、成為知名部落客的龐大商業利益;但蔡反駁有獲利,是檢方事後推論;許姓女助理的律師則認為,享樂的痴漢沒事,幫忙遞紙巾的助理卻被起訴,不符比例原則。 引發軒然大波的火車性愛派對,主嫌蔡育林、女助理許人友、吳侑珊、糾察隊員廖核淯、李岳錞、陳佳煜六人,去年三月遭新北地檢署依妨害風化罪嫌起訴,分別求處六月到二月不等徒刑;女主角「小雨」和十八名參加性愛趴的「痴漢」均獲不起訴。 案經新北地院近一年審理,昨進行言詞辯論程序,蒞庭檢察官指控,蔡育林曾公開表示,火車性愛趴舉辦成功後,將舉辦更大型的遊艇趴,還計畫出書、上電視,成為知名部落客,認為蔡育林獲得的利益,不僅是慶功宴後的餘款,而是背後龐大的商業利益。 檢方表示,蔡育林等六人分配職務,女助理負責遞漱口水、紙巾,男糾察負責保護「小雨」,在此案皆扮演功不可沒的角色,加上活動不問參與者身體狀況,活動後也未消毒,造成下一位乘客使用上困擾。 蔡育林反駁,他先前有在部落格寫過小說,但沒推銷過產品,也沒賺取任何利益,且此事與性愛趴沒任何關係,他上節目未收取通告費,檢方調查有問題;而檢方認定他們沒有消毒環境,他認為是檢方臆測,也與起訴內容無關。 女助理許人友的律師說,許為了學術研究付了八百元參與活動,從未獲利或收取報酬,也無營利的動機與事實,當天許到現場,臨時被告知負責記帳與幫助女主角,純享樂的十八名痴漢沒事,付出勞務的女助理卻被起訴,不符比例原則。 糾察隊員廖核淯的律師則指出,本案是法律與私領域界定問題,不能以道德層面、檢方自行臆測認定有盈餘,就認為被告有罪,有違罪刑法定原則。新北地院訊後諭知全案四月十一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