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果蔬汁要標明 提前7月實施

中國時報【林宜慧╱台北報導】 7月起,芬達橘子汽水得要改名了!衛生福利部日昨公布,宣稱含蔬果汁卻無原汁的包裝飲料須標示「無果蔬汁」,原預計2015年7月1日實施將提前1年,也就是今年7月1日後製造的飲品都須改標。 食藥署食品營養科科長楊怡真表示,規定上路後,製造日期為2014年7月1日後的飲品,包含茶飲與碳酸飲料都在規範內。 新規定將影響到檸檬汁、橘子汽水等飲料,如芬達橘子汽水就得改名為「橘子風味汽水」,且在包裝上標示「無果蔬汁」。 至於蔬果原汁總含量未達10%的飲料,外包裝正面應標示「果(蔬)汁含量未達10%」,或直接標示原汁含有率;達10%以上原汁的包裝飲料,則依現行規範,早應標示原汁含有率。 而「芭芒柳汁」等2種以上蔬果汁混合而成,品名應依含量多寡由高至低標示,若沒有揭露全部蔬果名稱,仍應標明「綜合果(蔬)汁」、「混合果(蔬)汁」等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