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聲電話狂叩 騷擾人妻判賠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6日電)張姓女子長期日夜接到無聲電話騷擾,查證後原來是丈夫的廖姓女同事所打。台北地院日前判決,廖女應賠償新台幣6萬元。
法院判決指出,張女指控,從民國97年就陸續常接到女子來電的騷擾電話,有時言語曖昧,有時沒人說話。她查證後發現是廖女所打,於是向對方提出刑事告訴,檢方認定雖有騷擾之嫌但不構成恐嚇行為,廖女不起訴。
張女說,從98年起不分日夜,還是常接到未顯示號碼的來電騷擾,接通後不出聲即掛斷,騷擾時間長達1年多,她查出是廖女利用公用電話撥打,憤而提出民事告訴向廖女求償200萬元。
廖女說,她只打了幾通電話,張女手機顯示的未接來電沒顯示來電號碼,不能說都是她打的。法官參酌手機翻攝照片,只認定其中6通電話,是張女用自己手機撥打,其餘數十通電話則無法證明,判決張女應賠償原告6萬元,全案可上訴。101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