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褻女兒同學 男子遭訴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2日電)有妨害性自主前科遭判緩刑的60歲黃姓男子被控今年1月起連續對女兒、女兒的同學及鄰居等3名少女摸胸、貼臀。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依加重強制猥褻等罪嫌,將黃男起訴。

檢方指出,黃男因妨害性自主案件,曾遭判處2年刑徒,緩刑5年確定;他明知還在緩刑期間,卻在今年1月間,利用女兒的同學來家裡找女兒時,藉故要求女同學到他的房間,徒手觸摸被害人胸部2次;他之後再以幫忙撿拾物品為由,邀約女同學到空屋,將女童抱起,壓在牆壁上,對女童摸胸猥褻,女童因害怕而用力掙脫,迅速逃離現場。

檢方表示,黃男在1月間利用鄰居一名女孩借住家裡的機會,趁她趴睡、熟睡時,從後方擁抱女孩摸胸貼臀等,被害人當場驚醒轉身推開黃男;黃男隔天起連續5天以相同方式猥褻被害人。

檢方指出,黃男在今年3月間喝完酒後,先徒手毆打女兒,再對女兒摸胸,女兒極力抗拒後,迅速逃離現場;黃男在隔天又以相同方式猥褻女兒。

黃男的女兒、女同學及鄰居等3名少女因得知彼此均遭侵害,相約告知學校輔導老師並報警處理。

北檢今天偵結,認定黃男犯案明確,依加重強制猥褻等罪嫌,將黃男起訴,建請法院可依他對被害人的個別犯行,分論併罰。101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