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遛狗"腳不落地" 管委會挨轟

社區遛狗"腳不落地" 管委會挨轟

台中一處社區大樓的管委會,日前貼出公告,規定住戶養的寵物進出社區和搭電梯時腳不能落地,違規被拍照三次就要將寵物強制驅離,引發部份住戶反彈。因為一隻大型犬重達三、四十公斤,住戶想外出遛狗,還得先抱寵物下樓,管委會挨批,規定根本是強人所難。

在髮廊上班的陳小姐,因為工作允許,天天帶著寵物哈利一起上班,愛狗的她,家裡還有三隻狗,包括黃金獵犬、米格魯和雪納瑞,只要有空就會帶牠們出門散步。不過前幾天她住的社區大樓管委會卻貼出公告,規定寵物外出或搭電梯時,必須「腳不落地」,陳小姐認為規定根本不合理。

陳小姐說,管委會六號貼出公告,不但要求寵物腳不落地,還註明,如果勸導無效或違規被拍照三次,就要將寵物趕出社區,讓陳小姐和其他養寵物的住戶,完全無法接受。

管委會拿出公告,表示第一次貼出告示,有住戶反應後,就馬上修改相關規定,強調所有的公告都只是草案,並無強制規定,住戶不滿的意見,管委會將再進行溝通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