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富海吸金案 婦自稱「心靈導師」吸金2百億騙8千人

社會中心/苗栗報導

曾經喧騰一時的「紅富海」吸金案,公司主持人黃姓女子與妹妹及林姓丈夫3人,自從2003年起以豐厚利息為誘餌,並以修道及改善生活為噱頭,進行違法吸金,7年多年非法吸金將近2百億,共有8千多人受害。地院10日審查終結,3人被依《銀行法》分處10至12年徒刑,該案爆發當時被稱為是20年來最大的吸金案。

判決書指出,2003年底起,53歲的黃姓婦人以「紅富海」主持人的名義,聯合妹妹(48歲)及林姓丈夫(52歲)進行違法吸金。其中黃女的林姓丈夫負責轉投資、妹妹則負責財務管理,以1百萬為1個單位,月息10分,投資人可轉為10年保本方式,隨時領回本金,經營方式有如老鼠會。

該組織之後以此方式對外招募會員,黃女再自稱是「太仁」心靈導師,藉由講座宣傳「修道」,並可因此改善生活,吸金對象愈來愈多。檢方調查發現,黃女等人非法吸金達到1萬5千多筆,8千多人遭上當受騙,吸金金額將近2百億元。之後因利息給付不正常而東窗事發,事後辯稱投資失利來掩飾犯行。

檢警在查獲非法吸金的所得流向,發現僅有部分用於發放投資人利息,其餘資金被3人挪用購買不動產、豪宅、名車、骨董等,剩下的匯往海外。3人均否認非法吸金,但不為法官採信,苗栗地院依違反《銀行法》,將黃姓女負責人12年徒刑,丈夫與胞妹各判10年徒刑,併科罰金3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