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成鰻安全產卵窩 讓鰻苗溯河成長
基漁會據漁業署函表示,政府為兼顧捕撈鰻苗傳統產業及使來游鰻苗得以溯河成長,農委會公告除花蓮縣及台東縣外,其餘縣市每年自三月一日至十月三十一日止,禁止於距岸三浬內海域、潮間帶及河口水域以任何方式捕撈鰻苗,並輔導各縣市政府公告轄屬至少一條河川之中下游流域,全年禁止以任何方式捕撈鰻魚,讓成鰻降河產卵,以增裕鰻魚資源。 漁業署函示,日本鰻是一種降海洄游的魚種,成熟的鰻會離開原棲息的河域,以半年左右時間,游至馬里亞納群島西方海域附近進行繁殖,繁殖後生命告終,孵化出來、柳葉狀的鰻苗從產卵場順著北赤道洋流先往西漂送,繼隨著太平洋黑潮一路往北,歷經四至六個月抵東亞沿岸,之後變為玻璃鰻進入台灣、中國大陸、韓國及日本的河口域生長。 漁會指出,近年台灣沿海捕撈的鰻苗數量有普遍減少現象,原因雖不確定,但與全球氣候變遷以及大量捕撈鰻苗等因素,都有很大的關連;署方資料指出,捕撈鰻苗是台灣沿海漁民冬季重要傳統產業之一,是許多漁民維持生計的重要經濟來源,為了兼顧漁民生計及部分鰻苗得以溯河成長,因此公告「鰻苗捕撈漁期管制規定」。 漁會表示,依據漁業署公告內容除前述事項外,違反規定者,依漁業法第六十五條第五款規定,核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此規範對象包括在岸際以「人力」從事捕撈者,及以漁船(筏)進行海上捕撈者。 漁業署強調,鰻魚漸少,保育工作刻不容緩,為了讓成鰻降河產卵,同時輔導十三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公告轄屬至少一條河川的中下游流域,全年禁止以任何方式捕撈鰻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