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灣爭議 學者籲李鴻源勿自我踐踏

美麗灣爭議 學者籲李鴻源勿自我踐踏

新頭殼newtalk 2012.11.30 楊宗興/台北報導

台東縣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遭內政部認定為「實質違建」,但台東縣政府卻遲遲沒有動作,支持拆除美麗灣違建的法界學者今(30)日召開記者會,呼籲內政部長李鴻源不要步上環保署後塵,對行政部門職權進行自我踐踏。他們希望李鴻源建立學者從政典範,代行拆除建照失效的美麗灣違建,不要向地方政府及財團利益低頭。

蠻野心族生態協會、地球公民基金會等環保團體上午邀集成功大學法律系副教授王毓正、元貞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許嘉容、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副教授廖本全以及中央研究院台灣歷史研究所研究員吳叡人等,共同召開記者會,再度呼籲內政部勇於執法,拆除「實質違建」美麗灣。

美麗灣行政訴訟的委託律師許嘉容指出,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書講的很清楚,《環評法》第14條第1項稱「未經環評,不得為開發行許可,其經許可者,無效」,不只包括「自始未經環評」,也包含「審查結論被法院撤銷」的情形。

許嘉容說,因此,美麗灣一開始的0.9997公頃開發「自始未經環評」,建照當然無效;而後來6公頃的開發也因為環評結論遭法院撤銷,所以建照也是無效,換言之,美麗灣就是違建,這部份沒有疑義,所以,違建就應該立即拆除。

許嘉容強調,環評法的主要意旨是「預防與減輕」,因此,是採事先評估開發行為對環境的影響,並尋找減輕破壞的方式,然而美麗灣開發按卻開了大門,如果美麗灣可以透過補做環評而合法,那未來將有更多開發案循此模式,環評對環境的把關意義恐蕩然無存。

王毓正則表示,環保署自中科三、四期開發案以來,不斷以行政部門扭曲法院判決,在法院判決美麗灣環評無效後,環保署還宣稱「建照違法,但非無效」,再度扭曲法院意旨,也違背環保署作為主管機關應思考防堵漏洞的職責。

王毓正也指出,美麗灣案目前最為弔詭之處,在於原本業者企圖規避環評,現在卻強烈爭取環評的權利,希望透過環評「就地合法」;此舉也突顯,假如不肖業者與地方主管機關勾結,規避環評或草率環評,環評制度將淪為財團的玩具。

廖本全沈痛批評,環保署並非建築法規及土地使用分區的主管機關,卻聲稱美麗灣的土地「可以蓋渡假村」,可是內政部指出,美麗灣的土地雖然屬於風景區內的遊憩用地,卻是「一般保護區」,必須在兼顧保育與開發之下,並考慮環境敏感特性才能有條件開發,「環保署憑什麼說可以蓋渡假村?內政部就是說不能蓋!」他認為,環保署不只踐踏自己專業,也踐踏了別人(內政部)的專業。

廖本全擔心,業者已經在釋放眼前利益給地方,營造共榮共存、就地合法的氣氛,因此,他高聲向李鴻源喊話,「李鴻源講的夠好夠多了,能不能實踐一次給社會大眾看看?」他認為,台灣官員「自我踐踏」的夠多了,建議李鴻源建立學者從政的榜樣,拆除美麗灣違建,「離人民近一點」。

吳叡人則從新自由主義的角度來看待美麗灣開發案,他說,「新自由主義」粗淺的說就是「失控的資本主義」,以前資本主義受到控制,然而當前新自由主義席捲全球,市場基本教義派當道的情況下,任何摸的到、摸不到的都可以商品化,都能當成賺錢的工具,因此在台灣,從城市到鄉村、從高山到海洋,全面「美麗灣化」。

吳叡人警告,新自由主義就是資本家和政客,一起聯手攻擊台灣社會的土地記憶、人文認同、民主法治,環保署多次違抗行政法院的判決,就是對民主法治的攻擊。他也說,美麗灣如果擋不住,未來類似案例將沒完沒了,尤其發生在原住民的土地上,更是一種「觀光殖民主義」,用強勢者的角度去想像弱勢者的環境該長怎樣。

吳叡人也呼籲,在美麗灣開發案上,不只李鴻源應該有所動,不斷強調「文明」價值的龍應台應該出面表態,身為原住民一份子的原民會主委孫大川也應該挺身捍衛同胞生存。最後他說,總統馬英九更應該反對美麗灣,因為馬總統崇拜的台籍民主前輩蔣渭水,其畢生反對最力的就是「殖民主義」,就是反對美麗灣這種不公義的行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