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一牛奶大王 被判應開發票

臺一牛奶大王 被判應開發票

人氣冰果店臺一牛奶大王,被國稅局認定營業額超過20萬,應該要開發票,而原本希望今年七月一號就要適用,但業者不服和國稅局打官司,結果高等行政法院判定臺一牛乳敗訴,理由是國稅局核算這家店每個月營業額達180萬,不過,臺一對判決還是不接受。

台灣大學旁的人氣冰果店,臺一牛乳大王,儘管還沒到營業時間,鐵門半開,已經有不少熟客上門買湯圓,對於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敗訴,要開統一發票,臺一員工很低調。

國稅局從今年七月起要求臺一開發票,因為依照店內座位數和營業時間計算,從99年五月起營業額高達80萬元,到了今年10月更有180萬元,因此三度上門輔導臺一要開發票,但臺一三度拒開發票,還跟國稅局打起官司,現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臺一敗訴,因為按照營業狀況和規模,臺一應該要開發票。

堅持不開發票的臺一還要繼續上訴,不過今年以來國稅局已經輔導258家人氣店家開立發票,像臺一這樣三度輔導,還不開發票的業者還真是少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