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提酒駕5法案 有前科不得參選

中國時報【楊佳穎、鄭舲╱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沈智慧昨與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祕書長林美娜共同召開記者會,提出針對政黨公職人員的「酒駕五法案」,修法主旨包含各政黨不應提名酒駕前科者參選、酒駕前科者不得擔任政務官等。 林美娜也表示,針對2020選舉,凡具酒駕、性侵、兒虐等有前科紀錄者,公民團體強烈要求全國政黨不予提名,同時詳實揭露各政黨提名候選人的相關紀錄資料。不過對於酒駕的公務人員不得升遷,行政院長蘇貞昌在答詢時反對,強調這是一次犯罪、終身處罰,應考慮罪與罰的妥當性。 沈智慧指出,酒駕是全民公敵,「酒駕零容忍」更是全民共識,不該流於口號,而防制酒駕自律,政黨公職和政務官、公務員應率先示範,因此提出酒駕五項修法,要求各政黨不應提名酒駕前科者為候選人、酒駕前科者不得擔任政務官,以及酒駕新犯立即拔除,公務員酒駕均不得升遷,並應接受懲戒等。 林美娜則說,多個公民團體聯合推動2019年為「醫療、警察、消防界 零酒駕目標元年」,但一、二月間就有警消人員被查獲酒駕;而若這些人員酒駕了,隨時會傷害、甚至殺害他人,要如何去執行救人任務?呼籲警政署長、消防署長應嚴格督促。 隨後沈智慧質詢蘇貞昌,是否支持中央及地方首長、一級主管、機要人員只要有酒駕紀錄者,不得任職?蘇貞昌回「我不同意」。沈智慧又問,是否同意公務人員犯酒駕者,要回到公務人員懲戒法懲戒?蘇說,懲戒是應該的,現在再犯應該有懲戒程序。 沈智慧追問,是否支持公務員酒駕不得升遷、民代酒駕不得再選?蘇貞昌說,他認為酒駕應該重罰,但如果一個人一次酒駕,一輩子都不能升遷、不能參與選舉服務公職,「我覺得一次犯罪,終身處罰,有時候罪與罰之間的妥當性也要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