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綠縣長都涉貪 嘉義張花冠起訴 南投李朝卿收押禁見

中國時報【林和生、曹明正、廖志晃╱綜合報導】 高雄地檢署偵辦嘉義縣政府環保局勞務採購弊案,掌握嘉義縣長張花冠及胞妹張瑛姬等人,以洩漏標案內容及評委名單向得標廠商索賄,不法所得超過七八二萬元,昨日檢方依貪汙及洩密等罪將涉案官員、中間人及廠商共廿一人起訴。其中張花冠姊妹因矢口否認犯行,檢方建議法官從重量刑。 無巧不巧的是,南投縣長李朝卿涉嫌收受偏遠山區道路災修工程回扣一千萬元案,南投地院昨日開庭審理,合議庭法官認為「有理由相信」被告有逃亡、串證之虞,裁定李朝卿羈押禁見。 昨日一日之內,爆發一藍一綠兩縣長涉貪案,朝野政黨分別陷入貪汙風暴。 在張花冠方面,雄檢將案件移審高雄地院後,院方於昨晚六時召開接押庭,在押的張瑛姬表示,全是為讓縣府公文順暢,才會協助張花冠處理採購案評委名單,並坦承交付名單給空大教授吳銘圳挑選後,再代替張花冠圈選,但否認有收賄。法官審酌後,諭令一百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洋洋灑灑二四○頁的起訴書內容顯示,九九年十一月底至今年七月間,張花冠授意張瑛姬主動聯繫具有評委身分的吳銘圳及運鴻環保公司負責人葉雅強,擔任掮客角色,出面尋覓有意支付賄款的投標廠商,再由縣府科員邱豐銘出面,將已彌封的標案預算金額等秘件作為交換條件,向投標廠商收取決標金額十%左右的回扣。 檢方統計,包括一○一年度嘉義縣農業廢棄物露天燃燒防制計畫、一○一年度嘉義縣清淨家園暨綠色生活管理計畫等共十八項計畫標案,張花冠等人總計收受現金賄款五一二萬兩千元,而尚未交付的期約賄款還有三百多萬元。 除此之外,張花冠更於去年六、七月間,就「大埔美二期服務案」透過式新工程顧問公司負責人鄭義雄出面,邀約工程廠商威信公司直接索賄,廠商後續為取得標案及避免刁難,透過鄭交付張花冠八十萬元。 而去年五月,嘉義縣政府將原本授權鄉鎮市公所自行採購的垃圾車及資源回收車權力,收回縣府辦理,一名陳姓汽車通路商獲悉後,透過中間人向張瑛姬探詢。再由邱豐銘代表張花冠與陳接洽,同意以每台垃圾車給付八萬元、資源回收車依噸數不同給付四萬元或十萬元賄款,並在縣府確定訂購後,透過邱交付賄款給張瑛姬及張花冠,累計索賄金額一九○萬元。 由於事證明確,檢方昨偵結起訴。雄檢表示,擔任縣長的張花冠向廠商索賄,嚴重影響正當廠商參標意願,縣府採購、履約的品質也令人憂慮,且犯後無悔意,建議法官從重量刑。 在南投縣長李朝卿遭聲押獲准時起訴張花冠案,因兩人分屬國民黨及民進黨,難免讓人有政治聯想;雄檢解釋,因張瑛姬八月一日羈押至昨已達四個月,依法需結案,且檢察官掌握事證明確,在此時間點偵結,外界不必過度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