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 重罰黑心油廠逾23億

工商時報【記者譚淑珍╱台北報導】 靠偽油賺黑心錢,衛生福利部要黑心廠商「加倍奉還」。衛福部昨(26)日宣布,將在一周內分別裁罰大統新台幣18.5億元、富味鄉4.6億元,追討合計共23.1億元的不法所得。 這也是衛生福利部首次引用新修正的食品衛生管理法第44條規定,計算不法所得來裁罰富味鄉與大統兩家公司,同時,也是第一次開罰金額超過億元。 衛福部昨天召開「追繳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之不法所得研商會議」,邀集法務部、財政部等相關部會及專家學者,討論追繳食品重大違規業者不法所得後,得出上述裁罰結果。 食品藥物管理署副署長吳秀英指出,由於富味鄉是上市公司,因此是依據公司財報的淨利,以及其違法期間為2年,得出4.6億元的裁罰金額。至於大統長基公司,由於非上市公司,因此是按照彰化地檢署的起訴書金額,做出18.5億元的裁決,她表示「檢調的裁罰應有其理論基礎」。 吳秀英強調,兩家合計共23.1億元的裁罰,只是初步數據,未來,將會依後續調查結果或是新事證進行裁罰,也就是說,裁罰金額也有可能會更高。 這項裁罰,她表示,將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55條規定,將在近期內與彰化縣政府及新北市政府就裁罰執行事宜進一步討論,儘速在7天、也就是一周內進行裁罰動作。 就法源依據,食藥署研究員黃文魁則補充指出,食品衛生管理法在今年修法後,提高了裁罰金額,同時,新法也可爰引行政罰法,而這次的「偽油事件」符合食品衛生管理法第44條第2項規定,當違規業者所得利益超過法定罰鍰最高額,且為「情節重大」者,除可對事業單位追繳不法所得,也將針對董事長個人所得追繳不法所得。 他說,除衛福部可動用裁罰以追繳黑心商人的不法所得外,消費者也可以提起集體訴訟,要求民事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