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賭逼債 頭北厝「瓜子」求重刑

中國時報【陳志賢╱台北報導】 萬華「頭北厝」幫派大哥「瓜子」黃永城,涉嫌與幫眾長期向當地阿公店收取高額伴唱帶版權費、暴力討債、霸佔艋舺公園開設賭場;台北地檢署偵查後,依組織犯罪、強制等罪起訴黃永城與幫眾20多人;檢察官並以黃是累犯,請求法院加重其刑。 黃永城原是頭北厝大哥王春成的手下,王前年被捕後,棄保潛逃大陸,黃成為該幫主事者。 起訴書指出,黃永城長期將萬區西園路、和平西路、環河南路、廣州街劃為勢力範圍,自97、98年起,指示幫眾成立2家空頭公司,與卡拉OK伴唱帶業者簽立「頭北厝地區」版權授權契約,以恐嚇強制手段向當地阿公店店家收取高額版權費。 黃要求店家每機台每月交付3500元版權費、101年起漲為4500元,黃每年可從版權費中抽兩成;擔任空頭公司負責人的手下每年分紅1萬2000元。 101年黃與蘆洲角頭「電光」發生賭債糾紛遭擄走,獲釋後指示手下討回顏面,商議前往電光的據點開槍示警,幫眾還打電話給藏匿大陸的大哥王春成,安排犯案後到大陸躲藏。結果手下因天色昏暗,誤將新北市李姓議員服務處當成電光據點連開3槍。 黃另自98年底,指揮幫眾持棍棒霸佔艋舺公園經營象棋賭場,指示手下分成早、中、晚三班管理,若有積欠賭債,即以暴力恐嚇討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