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安定基金保費 壽險業有異見

(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 6日電)金管會將邀集各保險公司總經理,討論調整保險安定基金保費,並且由現行總保費的0.1%,調整為依據資本適足率(RBC) 好壞收取的差別費率。

壽險公會提出配套,認為如果要調整保費,應該更為精細,不宜只跟RBC掛勾,還要與獲利能力等一起考量,且調整保費應採短期暫行措施,應該要有落日條款。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將邀集壽險公司總經理、壽險公會等討論調整保險安定基金保費費率,以擴增財源。

現行安定基金保費是總保費的0.1%。根據保險安定基金的規劃,將改為依據RBC分為5級收取,最高費率為0.38%,最低也有0.14%,平均為0.2%。

產險也將採差別費率,不過現行產險費率已為0.2%,絕大部分產險財務體質穩健,以及產險累積保費規模還有新台幣20幾億元,財務體質健全,所以影響不大。

保險安定基金指出,由於現行存款保險收取保費,也是依據差別費率收取,而安定基金認為,現在收取保費方式應該更為細緻,讓好公司與壞公司的保費有所差別,因此提出調整保費方案。

壽險業者認為,安定基金是處理國華人壽案件,才導致財源不足,現在調漲保費就是要讓好公司幫壞公司「擦屁股」。

壽險業者指出,以現在低利時代,新保單保費貴,壽險公司增加成本很難反映在保單上,就算可以調漲新契約保費,卻是處理舊保單問題,對新契約保戶不公平。

壽險公會表示,如果保費僅與RBC掛勾,對於大型保險公司不見得公平,因此建議應考量獲利能力等其他因素;且調漲保費也應該是短期暫行措施,要有落日條款。102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