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隱私 義上網分享需先獲同意

(中央社記者鄭傑憶羅馬8日專電)為確保中小學生隱私,義大利資料保護局(The Italian DataProtection Authority)推出新規定,在網路上張貼校園活動的照片或影片,必須先徵求當事人同意。

在網路時代,民眾習慣透過社交軟體分享照片和影片,不過,這可能在無意間損及他人的隱私權。

義大利資料保護局表示,學生參與校園演出和參加校外教學等活動時,家長和老師們可以拍照和錄影。

但是為了避免侵犯隱私權,要經過照片或影片中人物同意,才可以在網路張貼或在社群網頁分享。

資料保護局局長索羅(Antonello Soro)告訴晚郵報(Corriere della Sera),學校可以自行規定學生能否使用智慧型手機,不過,若要公開散佈影像,一樣要經過本人同意。

此外,如果學生的家長遲交營養午餐費,或是身為低收入戶免繳部分費用,校方也不能公布學生姓名。

在作文課上,老師可以提出和學生個人生活有關的題目。不過要在班上公開朗讀這些文章時,要先詢問學生的意願。

現在學生個人資訊大多已經數據化。在南義布林底希(Brindisi)擔任校長的朱里亞諾(SalvatoreGiuliano)說,學校有義務讓學生和家長知道,校方如何運用個人資料。101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