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女兒摔車受傷 怒告岳父傷害
新北市一名張姓男子,不滿岳父騎腳踏車載女兒出去玩,不小心摔車,害得女兒腳受傷,氣得對岳父提出過失傷害告訴,法院判岳父罰金5000元,仍可上訴,不過, 張姓男子的中國籍配偶出面回應,認為是夫妻間有金錢糾,先生才會對岳父提告出氣。
去年6月,張姓男子的岳父,就是騎著這輛腳踏車,載著外孫女出去玩,腳踏車沒有後座,只在中間的桿子,綁上一塊紅色的軟墊,小孫女當時就坐在這裡,祖孫倆騎到半路跌倒,原來是因為前輪的煞車線早就斷裂。
張姓男子發現女兒摔傷,非常生氣,認為都是岳父造成的,憤而提出告訴,法院判岳父6000元罰金,實際找到張姓男子的中國籍配偶,她認為是兩人有金錢糾紛,又正在談離婚,丈夫才會對挾怨對岳父提告。
原來路姓女子6年前從中國嫁來台灣,父親偶爾來探親,最喜歡帶著寶貝外孫女出去玩,沒想到卻因為一個小意外被女婿提告,覺得很委屈,不過,張姓男子也透過電話回應,表示提告是要為自己討公道,雙方各說各話,目前已經分居的兩人,正在談離婚,一件腳踏車意外,扯出的家庭糾紛,還真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