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吸金 掬水軒負責人判刑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9日電)掬水軒食品公司負責人柯富元被控與迅宏國際公司董事長李乾輝涉吸金案,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將柯富元判刑12年。

柯富元與李乾輝被控以開發購物中心名義招募會員,吸引數千人加入會員,吸金新台幣上億元。柯富元取得資金後,挪用部分款項填補掬水軒等資金缺口;李乾輝夫婦則另以開立不實發票,用不正當手段逃漏稅。

法官一審審理認為,柯富元、李乾輝違法吸金,影響投資人權益,未具體賠償會員損失,依違反銀行法、商業會計法等罪,判柯富元13年,另判李乾輝12年、李乾輝妻子葉雅玲2年6個月。

高院審酌柯富元已與部分投資人和解,依違反銀行法、背信罪,改判12年徒刑;但李乾輝迄今未具體賠償會員損失,犯後態度並非良好,仍判刑12年;葉雅玲遭判刑2年6個月也維持;柯富元背信罪部分不得上訴。101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