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進口食品 水果最多

食藥署統計,進口食品去年共查驗51萬4710批,當中3972批不符合我國法規;檢驗不合格有557批,其中以水果數量最多104批,其次是進口蔬菜60批,茶類有55批位居第三,必須全數退運或銷毀。 不合格進口食品數量最多就是水果,主要原因是農藥殘留,常見品項為草莓、鮮桃、與密柑等,出口國多是日本與美國,不合格第二名的蔬菜,同樣是農藥殘留不合格為主,品項包含辣椒、甜椒、波菜等,主要來自於中國、日本、泰國等。 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主任馮潤蘭表示,去年各港埠受理進口分布,以基隆港最多59%,以沒有時效性與單價不高的食品居多,桃園機場站20%居次,多實是時效性較高,與高單價食品為主;進口管道食藥署未特別限定,都由廠商自行選擇。 所有進口食品,都必須申請報驗,再依照風險與機率使用電腦隨機抽是否檢驗,一旦抽中,食藥署立即派員取樣,檢驗動物用藥、農藥殘留、重金屬、人工添加物等,一旦檢驗不合格,廠商可以在15天內申請同樣本複檢。按照食安法規定,一旦進口食品檢驗不合格,都必須退運或直接銷毀,並且針對製造商或產地提高抽查機率,最高可達到100%,馮潤蘭呼籲廠商,進口任何食品,一定要做好自主管理,確認貨源沒有問題,才不侵犯民眾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