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通電收:利用率不到面臨開罰 不能接受

國道電子收費ETC的利用率,本月底必須達到百分之六十五,如果沒過依合約必須面臨裁罰。遠通電收表示,目前單日最高利用率在百分之五十八,離門檻仍有段距離,不過,對於裁罰內容遠通和高公局還有認定上的落差,遠通表示,如果以利用率開罰,遠通主張啟動協調委員會處理爭議。(閻大富報導)

雖然「eTag」免費申裝,讓用戶到六月底衝到六十二萬,但遠通電收本月底的利用率恐怕難過百分之六十五的門檻,依合約每天將罰五十萬元,合計二億多台幣。

遠通電收發言人周世惠表示,對於利用率的認知遠通和高公局一直有爭議,因為去年遠通提出免費「eTag」就是要改善利用率,等於是罰款,高公局也行文同意在年底另設了一個檢核點,如果以利用率來開罰,將是一罪兩罰,遠通主張啟動協調委員會處理。

周世惠說,遠通電收因為「eTag」免費方案,六月底已支出台幣三點八億,到年底更將達到六億,已經超過罰款金額,如果還要再罰,遠通電收不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