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累倒!醫勞盟:應急納勞基法
台南奇美醫院外科住院醫師蔡伯羌因工作超時,在開刀房急性心肌梗塞倒地,造成腦部受損。其以職傷為由訴請醫院理賠,醫院辯稱非受僱關係不予受理。但後經勞保局認定職傷屬實,需賠償124萬元。台灣醫療勞動正義與病人安全促進聯盟直指,此案甚為關鍵,相關單位應儘速召集學界、醫界開會,將受僱醫師納入勞基法中。
▲ 醫勞盟理事長張志華指出,護理人員目前已部份納入勞基法保障,醫師理應享有同等權益。(圖片/取材自奇美醫院官網)
據了解,蔡伯羌醫師是在2009年4月準備參與外科手術時,在手術室突然失去意識倒地,雖經急救並挽回性命,卻因急性心肌梗塞合併心律不整,致腦部缺氧並受損。經勞保局調查,蔡病發前4個月,每月平均超時開刀約36小時,若再加上值班時數,前6個月每月平均超時84小時。且蔡無高血壓、糖尿病、體重過重、抽菸等危險因素,勞保局認定此屬職業傷病。
醫勞盟理事長張志華醫師指出,受僱醫師之於醫院本就屬勞動者。他說:「為何當醫師在繳稅的時候,便依照受僱關係課徵,但一談到醫師的基本權益,就立刻撇得一乾二淨?」將受僱醫師納入勞基法,出發點是為病人著想。試想若醫師們都累倒了,民眾的醫療品質要交由誰來把關?
張志華醫師強調,現今內、外、婦、兒、急診5大科留不住人,除了醫療環境對醫師基本權益的不友善,也在於當初健保設計上的漏洞,未將醫療風險與勞動成本納入考量。舉例來說,幫病人做呼吸插管,對健保而言,只是帳面上的464點支出,但對第一線的醫師來說,背後可能代表著4千多萬的醫療過失賠償。當醫師賣命的為了救人勞動,背後卻沒有體制的支持作為後盾,怎麼可能留的住人。
張志華醫師也提到,蔡伯羌醫師的案例,希望能喚醒相關單位對醫師勞動權的重視。將醫師納入勞基法,勞動契約可再研議,而非外界誤解的醫師以後開刀開到一半就可以直接下班。他說:「好比機師,總不能開飛機開到一半,看到時數到就下班了。當他們超時工作,同樣也需要強制休息等比例的時間!」如果考量到乘客的安全,機師均能有此待遇,為何不能同理民眾的生命安危,去考量醫師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