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代賄選判刑 國民黨連坐罰鍰
(中央社記者陳守國金門12日電)金門縣金城鎮民代表李國泰選舉時涉及賄選,金門高分院判刑確定。縣選舉委員會今天開會決議依選罷法規定核處國民黨罰鍰新台幣85萬元。國民黨縣黨部主委黃原亮表示,配合辦理。
李國泰由中國國民黨推薦參選,當選第10屆金城鎮民代表,但民事訴訟敗訴而被註銷資格,由他人遞補。賄選刑事訴訟,經金門高分院判決確定,被判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台幣80萬元,褫奪公權5年。
縣選委會今天下午開會,由主委盧志輝主持,討論提案。李國泰賄選案經高分院判決定讞,縣選委會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裁處連坐的國民黨85萬元罰鍰。
黃原亮表示,配合選委會辦理。這項裁處也讓以後黨籍候選人警惕,引以為戒;黨部提名時也會更謹慎。
今天的委員會也建請中央選舉委員會討論是否變更金門縣議員選舉區,以提早規劃辦理全縣公聽會、聽取民眾看法。
縣選委會指出,如烈嶼鄉(小金門)選擇適用地方制度法「離島鄉」的規定,將有2名縣議員保障名額,如依現行規定則無此限制。101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