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鎚弒父 吳啟豪判無期定讞

鐵鎚弒父 吳啟豪判無期定讞

100年1月8號,21歲犯嫌吳啟豪因為不滿父親酒後責罵,情緒失控,憤而拿榔頭活活打死父親,再刺殺妹妹11刀,高院更一審時判決吳啟豪死刑,到了最高院,法官顧念吳啟豪在獄中多次懺悔,和獄方家人互動良好,表現悔意,因此改判無期徒刑定讞,褫奪公權終生。

2011年1月8號,年僅21歲的吳啟豪步出警局、不發一語,讓人意想不到他竟然因為情緒失控,用鐵鎚活活打死70多歲老父親,還想殺自己妹妹滅口。

當天下午1點多,吳啟豪父親因為酒後責罵兒子不工作、賴在家,沒想到吳啟豪一氣之下,竟然痛下毒手,活活打死父親後,還想要殺樓上的妹妹滅口,拿剪刀刺傷妹妹頸部、背部,讓出門在外逃過一劫的媽媽感嘆,怎麼會如此狠心。

媽媽形容兒子在家就像顆不定時炸彈,沒想到一星期之後,也因為難過過度,不幸辭世,高院更一審時,法官認為吳啟豪犯行天理難容,求處死刑,到了最高院改判無期徒刑。

法官認為,吳啟豪兩年多來多次懺悔,表現悔過之意,因此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生,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