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環境污染 苗栗實施揚塵逸散防制措施

苗栗縣境內符合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管制對象有135家業者,為應付國內砂石之需求,常於生產砂石期間,未留意廠區管理而產生揚塵逸散,進而造成周遭環境之污染。

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局長劉伯舒表示,砂石之開採、加工易造成附近地區空氣污染,去年環保局針對砂石場與混凝土工廠查核之缺失中,查核不符比例較高之項目包括堆置場及運輸道路,未確實操作有效防制措施等。今年度環保局除了查核逸散源工廠是否造成四周空氣污染外,將特別著重於是否有以下違規事項,包括防塵布(網)及灑水範圍未能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工廠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車行路徑之防制措施、車輛進出造成道路路面之不潔等。此外,呼籲業者應於針對堆置場加強灑水、車行路徑舖設碎石級配,並落實週邊道路洗掃,減少污染排放,且車輛進出時要確實做好輪胎及車身之清潔及載運砂石之車輛確實覆蓋防塵網等。

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表示,為促進建設發展,及兼顧民眾居住與空氣品質,公私場所應做好環境保護工作,環保局將持續針對逸散源管理辦法管制之業者進行稽查,並呼籲業者應做好各項污染防制設施,以維護本縣的環境品質。為加強各類環境污染源的稽查,同時達到讓污染源無所遁形之目的,呼籲民眾多注意周遭的環境,如發現環境污染事件,可向當地環保局或環保署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