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團遊覽車翻覆 司機函送法辦

(中央社記者劉嘉泰花蓮縣25日電)1輛搭載中國大陸旅遊團的遊覽車,昨天在台11線62.8K處翻覆,造成多人輕重傷,司機王釋賢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嫌函送法辦。

這輛由王釋賢駕駛的遊覽車於昨天下午4時,搭載陸客從花蓮石梯坪漁港出發往北行駛時,翻覆在台11線北上車道,造成車上乘客3人重傷、28人輕傷。

花蓮鳳林警分局調閱遊覽車上的行車記錄卡後發現,事故發生時的車速達57公里,已超過石梯坪漁港路段的40公里速限,遊覽車當時的車速明顯違規。

鳳林警分局在事故現場勘驗後,初步研判遊覽車肇事原因可能是天雨路滑再加上超速,導致遊覽車翻覆在道路上,造成車上乘客受到輕重傷。

受傷的陸客預訂於27日離境返回大陸,旅行社和保險公司人員現正與受傷陸客商談理賠及和解等事宜。

鳳林警分局今天表示,遊覽車司機王釋賢擁有聯結車駕照,依規定可以駕駛大型客車,且無重大交通事故紀錄,全案經初步調查後,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嫌,將王釋賢函送花蓮地檢署偵辦。101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