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清標提暫緩執行遭駁回 檢方:今下午須如期發監

前立委顏清標因涉及酒帳貪汙案遭判刑定讞,經律師遞狀提出抗告,希望檢方先算清顏清標假釋條件後再執行,不過抗告理由遭檢方駁回,並強調,顏清標必須在今天下午三點半前完成報到手續、如期發監;顏清標則表示,會坦然面對。

(李河錫報導)

前立委顏清標,因多年前涉及槍砲管制案、以及擔任前台中縣議長期間,涉及酒帳貪污事件,經纏訟多年後在去年底判刑定讞,被撤銷立委資格,經補選後還是由兒子顏寬恒遞補其遺缺;因兩案合併必須執行七年徒刑,其中槍砲案先行判處三年九個月,顏清標也先行服刑、並經假釋期滿。至於酒帳貪污案,台中地檢署則在春節前發出二月十九號「發監執行」命令通知書,顏清標委任律師羅豐胤則向檢方提出聲請「撤銷執行」命令,並提出檢方應說明「假釋條件」,以及刑期核算方式等質疑,以確保受刑人權益;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蔡宗熙則強調,經研審後,認為聲請抗告所陳述內容並不符合暫緩執行要件,已給以駁回,顏清標仍然必須在十九號下午三點半之前完成報到手續、如期發監。

前立委顏清標對於暫緩執行抗告遭檢方駁回,則表示將會坦然面對、如期報到,其委任律師羅豐胤則表示,顏清標報到執行後,將會再提出刑期核算與假釋要件該釐清以及從輕原則等訴求,希望法務部能夠明確做出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