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扁少年」黃琪 二審加重改判7年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騙扁少年」黃琪,假冒頂新集團少東魏宏帆,申請美國運通黑卡盜刷一案,儘管黃琪在法庭上當庭認錯,希望可藉此換取較輕的刑責,但法官認為黃琪犯後仍態度不佳,從重量刑採「一罪一罰」原則,合併執行求處6年徒刑;台灣高等法院31日上午宣判,黃琪被依偽造文書罪求處7年徒刑,比原判決多出1年。

本名黃照崗的黃琪,年僅19歲,日前因涉嫌假冒魏宏帆名義申辦美國運通「黑卡」盜刷約新台幣600萬元;還自稱是期貨高手,向一名房地產宋姓女投資客詐財新台幣1194萬,日前遭檢方依詐欺、偽造文書起訴。先前出庭應訊時黃琪都淚灑求交保,法官都不同意,但之後檢方再度開庭偵訊時,黃琪一反常態,面對法官問題有問必答,爽快的全都認罪。

檢方調查發現,黃琪得手2張信用卡後,短時間內盜刷132次,單筆金額曾高達約257萬元,前後獲得不法利益600多萬元;台北地方法院以一罪一罰原則,判處132個偽造文書罪,合併執行6年徒刑。本月17日高院再度開庭進行辯論,合議庭再開羈押庭,並訂於31日上午進行宣判。

高院31日上午開庭審理,針對檢方依詐欺和偽造文書等罪嫌進行宣判,其中偽造文書部分,認定黃琪涉嫌盜刷132次,前後獲得不法利益高達600多萬,合併判處黃琪7年徒刑,比原判多出1年;詐欺部分法院則認定黃琪並無犯意,因此詐欺部分獲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