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爾夫》藍綠立委同喊廢娛樂稅,財政部甩鍋地方政府

【羅開新聞中心葉怡君綜合報導】娛樂稅自民國31年開徵以來,至今已有八十二年歷史,一直以來,廢除娛樂稅的議題已爭議超過二十年。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於2024年四月二十二日,審查《娛樂稅》法修正草案,朝野立委不分藍綠都傾向支持廢止《娛樂稅》,但財政部長莊翠雲仍甩鍋地方政府,強調《娛樂稅》是地方政府的重要財源,且沒有適合的替代財源,現階段仍不宜廢止。

立委在提案中指出,1997 年五月四日立院三讀通過《娛樂稅法》修正案時,即有附帶決議要求一年後娛樂稅要全面廢除,並請財政部提出補充地方財源的配套辦法,而迄今財政部仍以娛樂稅為地方重要財源為由,並未檢討廢除,更未提出補充地方財源的配套辦法。

2004 年監察院亦對高爾夫球運動者課徵娛樂稅案,向財政部提出糾正案: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現體育署之前身)基於體育主管機關之立場,多次建請財政部修正高爾夫球課徵娛樂稅事宜,惟財政部卻本位主義,置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及經濟部等主管機關之專業意見於不顧,迄未積極配合修正法令,顯有未當。

民進黨立委王世堅痛批:「奧運所有運動項目裡面,只有高爾夫在全世界被我們國家的政府來課徵娛樂稅,這是很荒唐的事情!」

王世堅表示,娛樂稅已不合時宜,以往是奢侈稅,但如今所課的藝文消費已不是高單價的消費,且一年僅佔 16 億至 18 億元的娛樂稅,分攤到全國二十二縣市,各縣市每年課徵不及 1 億,為了一年幾千萬的稅額,卻要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來課徵,非常沒效率,且財政部強調目前尚無替代稅源,他認為是在以拖待變。

國民黨立委羅明才說:「列入奧運項目的高爾夫球運動,有多少的選手在下場練習的時候、民眾去運動的時候,才知道原來去打高爾夫球還要被課娛樂稅。」

莊翠雲則不改一貫的態度,強調娛樂稅是地方的重要財源,且目前無替代財源,不宜廢止,但各地方可調整稅目或調降稅率。

因修正案經二審仍無結論,國民黨立委羅明才擔任召委,宣佈修正案將擇期再議。中華民國高爾夫球場事業協進會表示,2024巴黎奧運將於七月二十六日至八月十一日於法國巴黎舉行,高爾夫是得牌項目,卻仍被課徵娛樂稅,且是台灣唯一被課徵娛樂稅的運動項目,有違公平正義原則,期盼政府能夠正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