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貨幣清算MOU終於簽了 彭淮南:盡最大努力儘早落實

記者楊伶雯/台北報導

央行總裁彭淮南31日下午親自主持記者會宣佈,已簽署海峽兩岸貨幣清算合作備忘錄,自簽署日起60天內,各自完成相關準備後生效;他表示,MOU簽署是人民幣清算服務的起步,後續還有很多步驟要走,央行會盡最大努力與對岸協商,儘快落實人民幣清算服務。

彭淮南指出,但要請大家了解,事涉兩岸,時程非我方所能完全掌握,他舉例,香港金融管理局與大陸人民銀行在2003年11月19日簽署諒解備忘錄,但到2004年2月25日香港人民幣清算服務才正式啟動。

彭淮南強調,已與金管會主委陳裕璋談好了,下周起,台灣OBU與OBU之間就可互相拆借人民幣。

央行指出,合作備忘錄內容主要包括,建立兩岸貨幣清算機制的架構,一:由雙方各自同意一家貨幣清算機構,按照雙方法規,為對方提供己方貨幣之結算及清算服務,兩岸金融機構可互開相應幣種代理帳戶辦理多種形式結算業務。

二:對貨幣清算機構的管理合作,如訊息交換與保密、業務檢查、危機處置及聯繫機制。

央行表示,簽署合作備忘錄,不但落實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也是兩岸貨幣管理機構合作重要里程,目前雙方已積極進行相關準備工作,包括訂修法規及選定清算行等,希望貨幣清算機制及早實質運作,並將探討兩岸貨幣互換機制(SWAP)等其他合作事宜。

彭淮南指出,清算銀行的資格是必須在大陸有分行,目前台灣有9家銀行在大陸有分行,央行會以公開、公平、公正方式選出一家當作在大陸的清算銀行,至於何時會選出清算銀行?他則表示,會儘快。

彭淮南對於兩岸貨幣清算合作備忘錄的簽署完成相當的高興,在記者會後還逐一與在場媒體握手致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