怠速管制無效 汰換舊機車才能減碳

怠速管制無效 汰換舊機車才能減碳

【台灣醒報記者郭琇真台北報導】汽機車怠速管制多此一舉!針對《機動車輛怠速管理辦法》環保署近日提出放寬限制,包括氣溫超過30度、排班計程車等不在怠速管制之列;對此,受訪的專家、立委及市民指出,此項辦法執行不易。汽車專家更直指,汰換市面上的舊型機車,會比管制汽機車怠速更能減少碳排放;立委楊麗環受訪時表示,增加大眾運輸便利性才是減碳根本。 今年6月實施的《機動車輛怠速管理辦法》,定訂機車怠速超過3分鐘可罰1500元以上、汽車則從3000元起跳。此法一上路,各界抱怨不斷;因此環保署於8月27日預告將修正管理辦法,把氣溫超過30度、下雨及排班計程車等列為排除條件。 汽車專家聞孚受訪時表示,此項管理辦法本身就是多此一舉,歐洲汽車大廠多年前便研發出一停車就會熄火的經濟型汽車,且上路多年;但台灣受限於氣候條件,即便引進此類車種,仍無法適應這樣的管制。 「政府協助舊型機車車主汰換機車比較實際。」聞孚建議,真正排碳量高的舊型機車,在台灣高達300萬輛,政府應協助這些車主換車;另外,對於環境友善的電動車也不夠普及,目前只有環保署在推廣。他表示,經濟部應一同加入推廣之列,才是經濟又實際,又可降低排碳量的作法。 新北市一名蔣姓機車騎士則表示,此項管理辦法道德勸說意義較大。政府若要執行,執行的標準必定十分尷尬。此法自6月執行以來,全台灣也只有台南市1個案例遭到開罰,可見執行層面有困難。 立委楊麗環受訪則指出,台灣計程車並非預約制,且車內溫度通常比車外差5度左右,因此計程車若照先前辦法怠速熄火,將無法做生意;她指出,減少排碳量的方法最根本的在於增加大眾運輸的便利性,針對人口密集區結合捷運與公車的網絡,達到無縫接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