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社評--推動兩岸農業全方位交流合作
近年來大陸公佈的中央政策文件中,通常第一條就是聚焦在解決「三農問題」,顯見大陸對農業發展、農民收益與農村建設的重視。日昨大陸農業部總經濟師畢美家表示,大陸要學習台灣發展現代農業的經驗,雙方需要在這方面深入合作,我們非常贊同兩岸應積極推動農業的全方位交流合作。 眾所皆知,台灣農業發展甚早,除了稻米、水果、蔬菜、茶葉、蘭花等農業生產技術舉世聞名外,在農民組織、農業教育、農產運銷、農業金融、農業保險、品種改良、休閒農業、環境保護等方面也非常有經驗。 兩岸農業有非常優越的合作條件,大陸有廣大的土地、豐富的農業資源、勞動力成本也相對較低,再加上有13億人口的龐大市場,非常適合台灣農民前往發展;台灣則在農業技術、產業化水準、組織化程度、資金等方面都有相對優勢,雙方可以相互合作、共創雙贏。 過去大陸曾單方面推出「台灣農業示範園」、「台灣農民創業園區」等兩岸農業合作政策,但是這種著重在「生產面」的農業合作,並無管理、運輸、銷售、金融、保險、農民組織與農民教育等配套措施的配合,往往效果有限。 2008年兩岸關係改善後,雙方也在幾個方面推動農業交流合作,首先,在農產品貿易方面,ECFA生效後,台灣18項農產品出口大陸享受降低關稅與通關便利的優惠,使得台灣農產品外銷大陸的金額大幅增加,其中以石斑魚、茶葉、冷凍秋刀魚及生鮮甲魚蛋之出口成長最為顯著。 其次,在植物品種權保護方面,「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生效後,兩岸同步受理植物品種權的優先權主張,保障雙方的研發成果,包括技術專利、植物品種及商標或產地標示等。 第三,在農產品檢驗檢疫合作方面,「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生效後,雙方建立動植物檢疫與檢驗諮商機制,就兩岸疫情通報、檢疫檢驗查證、出口農藥殘留標準調和進行協商,以防杜疫病蟲害經由貿易管道入侵。 第四,在兩岸新興產業合作方面,台灣推出的「生物科技」與「精緻農業」與大陸推出的「生物育種」目標一致,都在提升雙方的農業科技水準,目前雙方選定「低溫物流」作為先期合作項目,就是著眼於現代化農產品(包含食品)冷藏或冷凍的運輸合作,相信對未來兩岸農業升級會有幫助。 然而,上述的兩岸農業合作似乎僅侷限在農業各部門「點」的合作,缺乏整體農業「面」的合作,所以誠摯建議兩岸要推動全方位的農業交流合作,才能從個別「點」的成果邁向整體「面」的成果。 舉例而言,台灣的農民組織發展非常成熟,如農會、合作社、產銷班,不但結合個別生產的農民成為規模經營的團體,並且爭取農民權益,甚至推廣農民教育。就這方面而言,大陸農民專業合作社雖已有68萬個,但是運行水準和發揮的作用與台灣差距非常大,這方面雙方可以好好合作。 又如在農產運銷方面,台灣的批發市場非常發達,可以運用現代的電腦資訊科技,有效處理農產品銷售、價位、收付款、甚至農業保險等方面的問題,同時透過批發市場,大型消費戶,如超級市場、餐廳、學校營養午餐或公司團膳可以直接向批發市場訂貨,個別客戶也可透過網路訂購,消除中間剝削。 相較之下,大陸先進的農產運銷系統仍然缺乏,各地大都還處於傳統的農產品交易市場,如果能引進台灣現代化的農產品運銷體系,相信對大陸整體農業發展會有一定的幫助。 總而言之,期待兩岸儘速推動農業的全方位交流合作,讓台灣農業可以透過大陸的土地、資源、勞動的優勢,取得進一步的發展;同時也讓大陸農業透過與台灣農業的全方位交流合作,有效解決「三農問題」,創造兩岸農業互利雙贏的前景。 【中央網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