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元以下小額退稅不想被A 財政部:今年起增設勾選欄

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

根據稅捐稽徵法規定,目前綜合所得稅退稅金額在200元以下的小額退稅款,是可以不用退稅的,但有不少民眾抱怨,如果每年有100多元都不退,幾年下來也累積不少錢,根本是A小老百姓的錢,財政部今(18)日表示,今年5月報稅時申報書上也會增設欄位,需要退稅的民眾可以自行勾選,無論金額多少,都一定會退。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蔡碧珍說明,這是民國97年賦改會在考量政府成本效益後達成的共識,並於99年1月在稅捐稽徵法中明訂,「應補、應退之稅捐在一定金額以下者,財政部得視實際需要,報請行政院核定免徵、免退」。

蔡碧珍表示,目前綜所稅是在200元以下免退,但相對的,原本需向民眾補徵稅額在300元以下者,也是免徵,主要是考慮政府與民眾雙方的成本效益,例如有位民眾的退稅款是30元,但卻可能要公車到銀行去領,這還沒有加上時間的考量;而政府部分也有手續費或郵資的成本。

不過,如果民眾的退稅款在200元以,且想要退稅,政府也還是會退。蔡碧珍指出,民眾可以可以打電話到國稅局,或是以書面的方式,告知國稅局要領這筆退稅款即可,至於各稅目退稅的處理方式也會不同,有以劃撥轉帳,或是寄退稅憑單等方式。

對於一定金額以下稅捐免徵、免退實施幾年以來,一直有民眾認為小額稅捐不退是政府在A人民的錢,財政部今年起也將在申報綜所稅時,在申報書或稅額試算書中增設一個欄位,請民眾自行勾選小額退稅款是否退稅,蔡碧珍強調,只要民眾有勾選,無論退稅金額多少,政府都一定會退。

另外,也有建議參照新加坡的方式,讓小額退稅款可以在下一年度的稅額中扣抵,蔡碧珍表示,這部分是可以檢討的,財政部將視實際情況進行檢討,如果確定要比照,就必須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