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就業導向課程專班作業要點」分區說明會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訂於102年12月24日及26日分北、南2區辦理「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就業導向課程專班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專班作業要點)說明會,明確讓高中職學校了解本專班作業要點內容及申請程序,並鼓勵學校與產業機構、訓練機構或大專校院等共同規劃開設本專班,以增進學生實務技能及就業能力,並協助學生未來生(職)涯
發展。
本專班作業要點說明會時、地點及參加學校,分別:
一、北區:102年12月24日(星期二)上午8:30-12:30,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綜合大 樓202會議室,參加學校為基隆、臺北市、新北市、桃園、新竹、苗栗、臺中、宜蘭、花蓮、金門、馬祖。
二、南區:102年12月26日(星期四)上午8:30-12:30,假長榮大學行政大樓6樓國際會議廳,參加學校為彰化、南投、雲林、嘉義、臺南、高雄、屏東、臺東、澎湖。

為強化產業人才培訓及平衡國內人力供需,教育部於本(102)年元月份研提「第二期技職教育再造計畫」,並奉行政院於本(102)年8月30日核定,自102年至106年推動。「第二期技職教育再造計畫」對高職的期待為「培育具備立即就業能力、實作力及競爭力的畢業生」,為達成此目標,暨有效引導提升高職學生就業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研擬將高職就業率納入相關獎補助計畫及方案等重要指標,以及相關經費補助方案之評選指標,並自103年度起推動本專班作業要點,鼓勵學校與產業機構、訓練機構或大專校院等共同規劃,以實務技能學習為課程核心之就業導向課程專班,本專班作業要點規劃辦理重點:

一、本專班以經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原有班級(不含輪調式及階梯式建教合作班級)之各年級調整辦理為原則。
二、本專班之規劃,將依學校發展特色、學生特質屬性與生涯發展需求,並結合產業需求,得採全(專)班或部分學生修習方式等多元模式實施。
三、申請學校應與產業機構、訓練機構或大專校院,共同規劃實務技能學習之課程,且校定課程中應有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八十之實務課程,並應採學生赴職場體驗、產業機構實習、至訓練機構接受訓練及遴聘業界專家進行協同教學等一種以上之方式辦理。
四、本專班配合產業契合式人才培育之特殊需求,其課程規劃除依第二款規定辦理外,得依高級中等學校教育實驗辦法規定辦理。
五、本專班以強化學生實務能力和就業接軌為主,其就業率應達百分之八十以上,並逐年提升。
六、經費補助,學校應依實際需求規劃經費概算,其補助額度每班每學年以八十萬元為限。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期使透過本專班之推動,能增強學生產學實務及就業能力,並提升學生就業意願及比率,充分提供產業發展所需的優質技術人力及改變社會對技職教育的觀點,以提升技職教育整體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