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被我看出你的假

( 你相信「陳毅勳」嗎?)
 
其實,我們都是「義憤」。
 
這個「憤」,關乎公義,無關利害。只是,我們在共同學習,努力讓這個國家運作的更理智、更法治的時候,我們終究該先理解:不存在一個失去事實基礎的「正義」。
周末,「公民教召」又要上街了。上街,這是基本人權。沒問題,充分尊重。我只希望,你是真心關心洪仲丘,真心關懷人權,而不是見獵心喜,提籃假燒金,假「洪仲丘」之名,遂行其他目的。包括洩憤。
 
穿什麼顏色的衣服都一樣。別讓我,或是多數人,一眼看出那個假。我們打勾勾。
 
女人在一起,最常談的,是懷孕的經驗。男人在一起,最常談的,是當兵的經驗。
 
這都是「性別獨享」的經驗。都一樣,口水多過茶。講起當年苦,個個是好漢。
 
服過役的,不管志願、義務,十九總結,都是珍惜。都是苦中作樂,瑕不掩瑜。部隊很黑?操得很兇?長官很爛?可能。但我從未聽過抱怨者反省自己有什麼問題。錯的、黑的、爛的,都是不會回嘴的「軍隊」。是這樣嗎?
 
軍隊是個小社會,而且是「簡易版」的男性社會,社會上會有兇殺、迫害、詐騙、虐待,軍隊裡怎麼會沒有?但你遇到的機會有多少?軍隊裡鐵定更少。不同的是,軍隊是作戰機器,強調指揮和服從,因此軍隊裡的涉刑涉虐涉騙必須更嚴肅對待。一旦有事,必須有一個足昭公信的處理機制。這點,一直有在改,但還可以再改。這對受害者好。對可能受委屈的「加害者們」更好。
 
每一條人命都必須嚴肅以對,不能不明不白。但是,當一個事件發生,一點放大,全面炒作,隱藏政治,斂笑裝悲,穿著白衣上街,全面美化受害者,全面醜化「加害者」,把一樁犯罪行為簡化到「好人vs壞人」、「良民vs劣軍」、「民間vs軍中」,一邊絕對的無辜,一邊絕對的該死。這麼好談?道理都在自己嘴裡。真相都在自己嘴裡。跟自己說法不同的,都沒道理,都不是真相?這要法律幹什麼。
 
我再陳述我的基本立場:我認為洪仲丘是受虐而死。洪家人的悲痛和不滿,我,和每一個人都一樣,都感同身受。將心比心,我的心痛到會抖。我不會強求一個至悲至痛的受害者要發言到多麼合情合理,重點不在他們。重點在於這個社會一直有一種虛偽的力量,在利用受害者的傷痛。以「洪仲丘」或是任何受害者之名,自膺正義,好像自己也受害了。好像自己在幫受害者講話,一切的胡言亂語、牽拖鬼扯,就都可以被赦免了。
 
我認為我們更該有一個基本立場:就算最後調查結果,「洪仲丘之死」不存在一個串連542旅和269旅之間的犯意連絡,非要虐整洪仲丘不可,從旅長、副旅長、連長、士官長乃至戒護士,都還是有行政和法律責任。畢竟,不論依法或是依理,洪是不必送禁閉的。
 
但是,所有的人權問題,除了彰顯受害者所承受的不公不義之外,還要避免「疑似加害者」遭受濫情濫控,承受「不成比例」的司法和輿論審判。唯有如此,我們才有可能一起引導這個國家朝向更理智,更法治。
 
而不是更民粹,更名嘴。表演的「再像」,也不是「真相」。
 
我們更該有一個最、最基本的立場:大家都說要真相。我也要。非要不可。不明不白,對司法,對軍隊,對社會互信,最傷。但什麼是真相?因為受害者的傷痛情緒,受害者再怎麼控訴、懷疑,我們都該學會包容。但我們更要學會:不能把「真相」交給受害者去評斷。就彷彿「全民陪審團」,「陪審團」要宣誓,要衡平,要在事實的基礎上投票。
 
假定我們都在陪審。請問:這20多天來,有哪一個爆料被証實是真的?有哪一個証據被人為破壞?除了情緒性的發言,每天亂槍掃射,打到的都活該之外,有什麼內容足以帶領這個社會進步?
 
許多設定假議題炒作這個悲劇的,都不願意面對自己的基本邏輯上的無知。請問:陳毅勳有什麼理由一個人擔下這個「可怕的虐殺事件」的所有罪惡?
 
陳毅勳是禁閉室的戒護士。被收押。他才剛被調到這個單位沒多久,結果,他被指涉的罪名最具體、最重。如果照這個罪名去求刑、判決,他鐵定是關最久的一個。洪家還可能對他提出鉅額民事求償。如果他是被范佐憲或是542、269的任何長官收買、指使,他為何不咬?他有什麼理由、動機去扛起連國防部長都扛不了的罪?
 
根本沒有押何江忠的理由。根本沒有押陳毅勳的理由。冷血裝正義的你,在喊打喊押喊關的時候,心態比被指控虐殺洪仲丘的人,有比較高級?其實,你只是不在乎陳毅勳家人的眼淚而已。因為他們眼淚沒有動員仇恨的能量。
 
在這類事件裡七嘴八舌,說話不負責的政客、媒體和名嘴,主要的動能就是一、無知;二、仇恨。他們一直需要這種動員,但還要包裝這種動能。
 
無知,根本沒有能力探索真相。仇恨,會拒絕真相。
 
如果你不是無知之勇,如果你不是仇恨之怒,那好,我們站在一起。不必穿白衣,我們的心就是雪白明亮的。既為洪仲丘,也為因洪仲丘而將受過的每個人。
 
別這麼容易被我看出你的假。也快要假不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