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C訂瘦肉精標準 農委會:牛豬分離不變
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CAC)在羅馬召開年度會議,今天(5日)台北時間晚間表決通過訂定萊克多巴胺(俗稱瘦肉精)的殘留標準。農委會表示,雖然CAC針對含萊克多巴胺的牛肉及豬肉等肉品訂出殘留容許量,但台灣採牛豬分離的政策不會改變。 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CAC)2日在羅馬召開年度會議,這兩天與會國家針對是否對肉品訂出萊克多巴胺的殘留標準,熱烈討論。不過,由於意見紛歧,一直無法達成共識,最後美方代表提議改採表決方式處理,而非過去採共識決的方式決定。 而CAC也就在台北時間5日晚間,在與會國家以69票贊成,67票反對,2票之差的表決下,通過訂定萊克多巴胺在肉品的殘留容許量。農委會指出,CAC大會上的草案所訂萊克多巴胺殘留容許量為,豬與牛的肌肉及脂肪都是10ppb、豬和牛的肝臟為40ppb、豬和牛的腎臟為90ppb,至於火雞則沒有訂定相關標準。不過,農委會也強調,雖然CAC針對萊克多巴胺訂出殘留容許量,但台灣採牛豬分離的政策不會改變。農委會副主委王政騰說:『(原音)16字箴言,政策原則不會變。』 農委會也強調,未來若立法院臨時會通過修法,會落實行政院針對開放美牛的4項原則,也就是「安全容許、牛豬分離、強制標示、安全把關」的方向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