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kiyo工作證廢止 3年內不得在台工作
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藝人Makiyo與友人友寄隆輝涉嫌毆打林姓司機,根據勞委會職訓局外勞管理組指出,長期在台灣工作的Makiyo,因為違反台灣法律且情節重大,已於2月16日發文廢止她的在台工作證,依法3年內不得在台工作。
根據就業服務法第73條第6款規定,外籍人士如違反我國法令,可廢止聘僱許可,而因73條被撤銷工作證者,依規定在3年內不得申請再度來台工作。
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資料,擁有日籍身分的Makiyo,自民國93年起陸續向勞委會申請工作許可證,由於她是演藝人員,歸類為白領專業人員,依規定須1年申請1次工作證,最近一次申請的有效期至今年5月底。
Makiyo毆司機案於1日首度開庭,她首度承認有伸腳踹運將頭部與腹部,檢方依重傷害未遂罪嫌起訴,求刑4年;友寄隆輝則求刑6年。